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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人民法院“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区九次党代会、区“两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全区加快发展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区委通知要求,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聚焦争先进位、全面走在前列为统领,以全市、全省和全国最先进的单位为标杆,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坚持知行合一、注重统筹兼顾,用思想的领先引领发展的率先,用理念的创新拓展发展的路径,努力实现“单项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上水平”,为我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方法步骤

  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整个活动过程将对标学标、梳理短板、整改提升贯穿始终,不分段、不转段,自上而下、压茬进行、协同推进。

  (一)寻标自查(2月底前):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查摆自身短板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标杆,量身定制方案,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1.查找短板。2月3日全区“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2月4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2月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查找短板,寻找标杆。通知下发后,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查找自身短板并结合自身确定学习标杆,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共查找出以下六方面的问题及短板:

  (1)服务大局方面:视野不够开阔,存在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脱节的问题,有的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片面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较少,比如执法办案习惯于办理具体的审判执行案件,而没有从宏观政策指导层面对法院职能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予以把握,对区委的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力度不够,服务面较窄。

  (2)司法作风方面:官僚主义犹存,为民意识不强,服务群众不到位,比如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存在“冷、横、硬、烦、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再比如,在执行工作中,存在“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导致申请执行人上访投诉;还有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导致裁判错误或是显失公平;个别法官习惯坐堂问案,不善于使用群众语言的庭审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态度不公正;有的驾驭庭审能力不强,重形式、轻调查、走过场,庭审程序不规范,引发当事人合理怀疑,给案件处理带来隐患;有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自由裁量不当,导致裁判错误或显失公平;有的机械司法,习惯坐堂问案,不善于用群众语言和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解释法律,导致上访申诉;有的群众工作能力差,裁判说服力不强,思想工作做得不到位,引发暴力抗法等不稳定因素;有的不能正确对待调解与判决的关系,以判压调、以拖促调,影响实体公正;有些裁判文书制作粗糙,错字、漏字瑕疵不断,引发当事人缠访不断;有些案件效率不高,长期未结、隐性超审限;一些案件执行难、打“法律白条”等。

  (3)司法改革方面:对司法改革存在畏难情绪,司法责任制改革不到位,部分法官由于没有入额导致工作积极性较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不到位,审判团队建设尚未全面开展,对审判团队的组成、运行模式研究不深、不透,对审判长的职责、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关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分工都尚未理清,审判团队建设缓慢;在对待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有的害怕承担责任,依赖心理非常严重,真正能独立办案能力的人不多;有的不敢放权,害怕案子出现问题,有的不愿放弃权力,仍然在变相签批法律文书;在放权与监督方面,对院庭长监督管理权限如何界定、如何行使的问题,没有展开深入研究,导致该放的权力放不下去,该担的责任承担不起来;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不力,还没有达到常态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不到位,习惯于研究具体案子,指导统一裁判的作用发挥不到位。

  (4)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安于现状,要求不高,得过且过;缺乏工作动力和热情,对待工作避重就轻、拈轻怕重,能少干不多干,能推卸就推卸;知识储备不足,更新不及时,理解不透彻,对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缺乏应对,现学现用问题突出;办案精品意识不强,在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缺少精益求精的态度;负责人只想坐椅子,不愿挑担子,习惯当甩手掌柜,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和案件情况心中无数;部分法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影响了工作成效;精神懈怠,干劲不足,缺少唯旗是夺、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勇气。

  (5)信息化建设方面:与上级法院提出的建设智慧型法院的工作目标相差甚远,软件设施不能满足实际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网上无纸化办公、审批还停留于形式,电子签章未开展,人工智能建设还处于了解阶段。对信息化应用多数同志不重视、不适应、不习惯,不少同志还习惯于有纸办公。审判管理系统和司法统计系统能够自动生成的数据有限,干警无法熟练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审判管理与信息化融合度较差,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存在基础数据录入不完整、录入数据不准确、节点设置不合理、权限设置不严格等诸多问题,与形势任务的要求极不适应,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6)审判管理方面: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案件繁简不分,小额诉讼和速裁程序使用比率过低,普通程序适用过多,未能实现案件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事务性工作不能实现集约化管理,如送达保全、文书卷宗整理装订、异议复议案件管辖不集中等工作,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备,作用发挥不充分,部门间工作衔接不畅,没有形成合力,诉前、诉外纠纷化解不到位。

  2.找准标杆。聚焦自身短板,按照先进性、可比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四性”原则,在广泛征求全院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突出主业服务中心工作,确定了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两个方向的标杆。

  标杆一: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院在全国较早设立金融与破产审判专业审判庭,与我院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专司金融与破产审判具有可比性,且金融审判经验丰富,其破产审判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在全国首推破产管理人基金,提出了理念先进的企业破产审判市场化思路,所审结“尚德重整案”被最高院列入十大破产典型案件,金融与破产审判工作均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学习该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对于维护全区金融安全,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优化全区产业结构,促进我院承接的“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杆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院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具体化,发布《关于敦促特殊被执行主体履行义务的公告》,《中国纪检监督报》给予充分肯定;与公安、检察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形成共同打击拒执行为的合力;较早建立执行查控系统并日趋完善。多项创新举措有力促进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人民法院报用专版进行了报道,具有先进性和可借鉴性。学习该院执行经验,对于提升我院执行工作水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区诚信体系建设,具有现实价值。

  3.召开会议。召开全院“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对标学习(4月底前):通过考察、教育培训等方式,学习标杆单位先进经验和亮点工作,边学、边改、边提升。

  1.组织考察学习。由院领导带队,针对标杆单位亮点工作,组织相关庭室干警到标杆单位进行集中考察,学习有助于提高审判水平、提升司法能力的先进经验,学习挖掘可比可学的特色亮点和做法。

  2.拓宽学习渠道。搭建学习平台,组织全院干警分批次赴高等院校开展教育培训,学习前沿理论,拓宽视野、储备知识,为审判执行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沟通交流。与标杆单位及系统内其他先进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了解其他法院在科学发展路径方面的先进做法,为破解“案多人少”、“送达难”、“执行难”,提升案件质效积累经验。

  (三)定标承诺(4月—10 月):坚持改革创新,对照标杆单位先进的经验做法,从补齐短板入手,明确赶超目标,开展集中承诺,并结合实际不断调高标杆、创新突破。

  1.梳理问题台帐。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学习标杆和活动要求,自己找、反向查,横向对比、纵向分析,切实把自身在思想解放、素质能力、发展路径、争先进位等方面的问题找出来,把与标杆单位之间的差距找出来,认真梳理归纳,建立问题台帐。各部门问题台帐报院分管领导、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做出公开承诺。召开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根据考察学习、专题培训、征求意见和梳理问题等情况,形成可定量、可监督、可考核的目标承诺清单,各部门承诺在OA系统公开,全院整体承诺在法院网站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四)夺标总结(4-12月):

  1.项目化管理。各庭室制定夺标争先目标,并将承诺目标项目化,明确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院机关对各庭室承诺目标进行项目化管理,做到项目名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五落实”,同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两个重点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借鉴对标单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二是创新建立企业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思路,不断完善企业破产重整简易化、市场化、法治化审理机制,提升我院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较高质量地完成最高院确定的破产试点工作。

  2.每月质效排行。院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业务部门工作业绩每月进行质效排行,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形成“比、学、践、超”即比排名、学标杆、践承诺、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长,注重连续性和操作性,不断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对标常态管理机制,实现学标、定标、夺标的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干警能力素质,进一步打造全院工作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三、工作保障

  (一)明确领导责任

  成立“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材料报送、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等方式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对活动的具体指导,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要主动加强与区委督导组的沟通和联系,认真接受督导组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研究室要加强与报纸、电视等媒体的通联工作,并借助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时反映我院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扬在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确保活动实效

  要发挥认真精神,注重严格要求,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把活动开展同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密结合起来,把查摆问题、对标学标、整改提升贯穿始终,把活动成果转化为做好审判工作的动力,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生态和谐富裕现代化新滨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滨城区人民法院“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滨城区法院“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配档表

  附件1

  滨城区人民法院“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洪波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乔兴明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张丽荣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宋元宝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希军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兴华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赵源泉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赵源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附件2

  滨城区法院“学标杆、争一流、上水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配档表

主要

步骤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成立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政治处

已完成

自查短板

通过党组专题研究、召开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从思想观念、作风效能、发展路径、创先争优等方面,全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各部门

已完成

找准标杆

各部门结合自身的问题、短板和优势,按照先进性、可比性、针对性、实效性“四性”原则,在全市、全省、全国最先进的单位中确定各自学习标杆,全院确定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标杆。

各部门

活动办公室

已完成

制定方案

按照区委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院具体的活动方案和配档表,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推进措施和责任分工。

活动办公室

已完成

全面启动

召开动员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

活动办公室

2月28日前

参加和组织

考察学习

参加党政考察到发达县区集中考察学习。

活动办公室

5月底前

院主要领导带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学习。

执行局

民三庭

4月底前

实施高端培训

组织干警到法学院校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政治处

5月底前

学习身边榜样

结合2016年度表彰,组织全院干警向先进学习、向标杆单位学习,宣传先进事迹。

政治处

研究室

10月底前

梳理问题台账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标杆单位和活动要求,采取自己找、反向查等方式,把自身的问题找出来,把与标杆单位的差距找出来,建立问题台帐。

各部门

活动办公室

6月底前

制定工作目标

根据考察学习、专题培训、征求意见和梳理问题等情况,各部门研究形成部门目标承诺清单,党组集体研究形成全院目标承诺清单。

各部门

活动办公室

6月底前

做出公开承诺

各部门承诺在OA系统公开,全院整体承诺在法院网站公开承诺。

各部门

活动办公室

6月底前

实施项目化管理

全院、各部门细化对标承诺事项,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项目名称、责任主体、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五落实”。

各部门

活动办公室

12月底前

开展质效排行

将各业务部门、各审执人员工作业绩进行量化制作质效排行榜公示。

审委办

12月底前

进行阶段总结

根据各步骤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查缺补漏、整改提升。

活动办公室

12月底前

建立长效机制

梳理归纳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有效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

活动办公室

12月底前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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