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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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7日 | ||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14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庭室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逐条逐项梳理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70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主动认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三)确保整改成效。院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3次,及时研究问题事项,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大项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完成率83.33%,剩余4个问题均有阶段性成果;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2项;制定的70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65条,整改措施完成率92.86%,剩余5条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够,缺乏责任担当方面 1.针对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足,履职尽责能力不强的问题。 (1)针对案件发改率逐年上升,审判质量多年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诉前诉中调解、统一裁判尺度、裁判文书说理等培训,提高干警审判执行案件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水平。先后组织干警收听收看《民商事审判与案结事了》《侵权责任编的立法完善与创新发展》《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有关文件》《民法典视野下民间借贷纠纷重点争议问题的应对与流变》《民法典实施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等民法典专题课程,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开设“法官讲坛”,邀请滨州中院执行、立案和刑事审判部门资深法官来我院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二是强化对审判质量的研判,落实对发改案件评析和通报制度,分析发改原因,统一裁判尺度,目前已开展发改案件评析6次,对69件发改案件进行了评析;结合集中教育整治活动,抽调12人组建案件评查专班,对2016—2020五年发改、信访投诉及长期未结共1282件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涉案干警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对2018年以来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无罪等14类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清查、排查和评查整治工作。共清查、排查、评查重点刑事案件89件,重点民事、行政案件970件,重点执行案件444件。三是制定发改案件处理规范,对发改案件承办人视发改原因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我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案件评查与法官惩戒、履职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试行)》,完善了案件评查工作与法官惩戒、履职监督的工作衔接。结合发改案件评析情况,对上半年发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案件被发改率最高的五名法官进行通报批评。通过上述措施,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已降至12.14%,“上诉案件发改率”“结案均衡率”2项指标在全省位次大幅提升,进入了中游行列。 (2)针对工作重心偏离,面对“硬骨头”“烫山芋”不敢啃不敢接,对核心工作不部署不研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将审判执行工作发展规划、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进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党组研究审判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已召开6次党组会、1次党组扩大会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9次集体学习,努力加强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和研讨,强化理论武装,注重学用结合,勇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 (3)针对李洪波任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对执行部门作风不实、拖延缓慢问题长期视而不见,甚至将部分群众口碑不佳、业务能力较差的人员安排至执行部门,导致执行部门成为问题重灾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新时期执行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人员结构,推动执行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局工作流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款物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格终本案件管理的规定》,与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法院执行与公安机关协作的意见》。二是强化对执行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提醒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已对执行局20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并全院通报。三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大对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甚至乱执行问题的治理。今年以来执行收案4337件,结案2991件,执行到位资金10.34亿元,公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2544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02人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2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00%,执行信访办结率66.67%、执行案件执结率66.88%,截至目前开展16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拘传被执行人72人,拘留被执行人10人,实现了集中执行常态化。四是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活动开展,41件巡察组交办的案件全部由党组成员、专委亲自办理,目前已经全部化解,真正解决了问题,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五是坚持院领导主办重大、疑难、复杂执行信访案件及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建立院长接访制度,由院领导公开轮流进行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52人次,接访案件24件,化解案件18件。 2.针对宗旨意识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1)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全省第七次法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党组研究通过《滨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职能设置具体方案》,重新启用杜店法庭,作为金融审判专业法庭,同时审理杨柳雪镇一审民商事案件;重新启用滨北法庭,作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同时审理滨北办事处、滨北工业园区、三河湖镇、秦皇台乡一审民商事案件;目前两个法庭正在装修中,法庭人员将在场所、设施到位后进行安排调整。 (2)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巡回审判工作尚未开展,打通审判最后一公里问题未落地落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托小营法庭,下沉乡村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目前已开展巡回审判2次,审理案件2件。二是建立“六联六通连万家”司法惠民工作机制,将全院105名干警编成5个大组51个小组,与全区所有镇办、社区、村居、学校、规模以上企业和行政机关结对联系。自6月19日工作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已走访联系企事业单位437家,发放联系卡3801张,张贴宣传牌962张,发放倡议书近3000份,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64件,通过“六联六通连万家”,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延伸司法服务,将解纷关口前移,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3)针对应退诉讼费长期未退、应付过付款长期未付,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甄别应退诉讼费和执行过付款,2021年7月1日建立诉讼费退费备付金专用账户,制定《诉讼费退费退付办法》,积极开展诉讼费清退和过付款过付。截至目前,已完成诉讼费退费268.24万元,过付款过付2.21亿元。 3.针对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1)针对省高院要求,院领导中的入额法官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区法院2018、2019年院领导办理实体案件数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院领导“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作用,带头审理执行疑难、复杂案件,完成最低任务数,同时鼓励多办案、快办案,截至目前院庭长共办理案件5899件,院庭长办案占比68.10%。 (2)针对应付检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组会,凡属党组会研究事项,必须全部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41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制度,积极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共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三重一大”事项21次107件,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到会指导2次。三是7月28日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对五名涉及党组会议记录等材料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提醒有关干警切实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针对执行处分决定不到位,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违法违纪和组织处理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以院务通报的形式将处理情况通报全院干警,截至目前已通报127人次。二是重新在第二党支部、第五党支部支部大会上宣布市纪委对相关四名干警的处分决定,责令其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检讨,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在涉及执行处分决定时,均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人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教育干警引以为戒,并由监察科派员参加支部会议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共召开此类支部会议8次。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握不牢,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研讨、带头调查研究,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6月24日院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会上集体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讲话精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现状进行了分析研判,党组书记、院长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成立我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干警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提高阵地管理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作风敷衍漂浮,廉政风险突出方面 1.针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执行慢、落实差的问题。 (1)针对党组抓落实能力不强,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共开展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同时利用每周二、四晚开展集体学习,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干警参加“灯塔党建在线”政法干部“筑牢政治忠诚”政治轮训专题班;党组书记、院长以《坚持从严治警践行司法廉洁,打造忠诚为民过硬法官队伍》为题为全院干警讲党课;组织全院政治轮训,收看《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胜利》《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经验启示》专题讲座;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全省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筑牢政治忠诚”专题研讨班3场次;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延安整风专题讲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二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配足配强审判力量,7月20日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法庭,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由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成立合议庭,完善提升“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准确实施,目前已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件。 (2)针对工作压力传导不足、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审判执行责任,进一步提升干警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研判诉讼服务中心平台考核办法,加强诉源治理,对各项指标数据及时跟进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得分排名全市第五。三是大力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应用,推进集中扫描工作尽快全面开展,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网上阅卷率及裁判文书网上生成率,目前网上阅卷率99.77%,裁判文书网上生成率99.77%。四是对网上办案情况在每周召开的庭长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对未达标的指标通报到承办人,连续落后的部门,全院通报批评,本年度已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牵头召开庭长调度会28次。目前我院正在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聚全院人力、倾全院物力,鼓励全院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营造了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形成“破窗效应”的问题。 (1)针对制度形同虚设,监督严重缺失,原“一把手”存在严重违纪行为,部分干警上行下效,廉政土壤遭到破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和领导责任,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我院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研究通过了我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院长就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组织干警以庭室为单位学习党规党纪,分别于3月25日、5月27日、6月8日召开三次警示廉政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李洪波、李兴华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警,同时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会议的形式通报市纪委监委决定,教育干警心有所戒、行有所止;邀请滨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做廉政教育报告,进行党规党纪专题培训;组织干警集体收看了山东高院原副院长李勇案、滨州中院马荷滨案、高新区李福友案警示教育片,以及张光卫案职务犯罪庭审直播。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干警参观全市廉政教育基地;选树曹爱民、刘芳、孙春华3名英模人物,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全市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三是加强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定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先后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21人次;强化责任追究,6名干警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四是健全完善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的意见》《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督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狠抓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制度落地落细。五是对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经济往来密切、收受当事人礼品礼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6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全院通报,3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警主动向巡察组交待问题被适用“自查从宽”政策给予批评教育并全院通报处理。 (2)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内部监督“宽松软”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院党组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思常议、常抓不懈,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我院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报告,研究通过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院长就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活动为契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敏感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实行重点监督、重点管理,整治随意性司法、选择性司法、吃拿卡要、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同时鼓励干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3.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严重违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通过市政务中心招投标平台按程序办理。今年以来,我院网上采购备案金额共56笔301.32万元。 4.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规矩意识不强,虚列工程开支处理违规费用和虚增食堂劳务费处理违规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纪律、规矩、底线意识,严格纪律、规矩、底线约束和遵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二是严格财务制度管理和支出报销审核把关,制定出台《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对综合办公室主任予以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强化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 (2)针对违规决策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制度,党组会议讨论严格财务制度管理和支出报销审核把关,共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三重一大”事项21次107件;制定出台《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堵塞制度漏洞。二是2018年10月改造完成后,水费已由个人承担。 (三)关于党组政治领导力缺失,抓班子带队伍措施不硬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会议变形走样,多次会议冠名“党组会”,但实际上却召开了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等行政会议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理顺党政关系,严格界定议事内容,明确规定各类会议参加人员及研究事项,除紧急召开的会议外,提前制定会议议程表,进一步明晰党政职能,克服机制运行紊乱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41次,院长办公会4次。 (2)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9日,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法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严格集体决策酝酿、形成和执行程序,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正职末位表态、少数服从多数等规定。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会后及时报送“三重一大”备案表,今年以来共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三重一大”事项21次107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2次。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将党组会议相关材料纳入财务审批手续。 2.针对队伍建设软弱涣散,战斗力下降的问题。 (1)针对部分党组成员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抓落实和管理能力不足,机关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敬畏职业,敬畏岗位,在岗一日,奋斗不息,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同时克服工学矛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建立集中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二、四晚上为“政法夜校”集中学习时间。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党组决策事项跟踪督办机制,提高班子战斗力和执行力。三是进一步落实院领导“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加强管理,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案件,确保不出问题。 (2)针对组织法院干警对新出台的法律学习较少,对《民法典》仅进行网络视频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人民法院大讲堂”讲座7次,先后组织干警收听收看《民商事审判与案结事了》《侵权责任编的立法完善与创新发展》《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有关文件》《民法典视野下民间借贷纠纷重点争议问题的应对与流变》《民法典实施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等民法典专题课程,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邀请滨州中院执行、立案和刑事审判部门资深法官来我院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3次。二是举办“法官沙龙”1次,以“民法典与审判实务”为主题,与会干警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民法典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三是及时购置《民法典》《民法典理解与适用》《民事审判实务问答》《<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及配套<罪名补充规定(七)>理解与适用》等法律参考书籍供大家学习。 (3)针对单位正向激励机制欠缺,考评制度不健全,人员晋升慢、流动性差,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等考评制度,制定出台了《审判执行质效评估实施细则》《审判调研专项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员额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办法》《执行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百日办案竞赛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考核评价干部,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积极向区委汇报,广泛赢得领导支持,尽快晋升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法警等职级,提高干警干事创业激情,目前已有一名司法行政人员由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同时提拔一批年轻干部,激发干警活力。三是制定《干警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度员额法官遴选结束后将适时对符合岗位交流条件的干警进行岗位交流。四是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联合出台《关于“三牛”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评选表彰一批“三牛”干警,进一步激励先进,弘扬正气。 3.针对党建工作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我院机关党建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致力于打造党建工作创新亮点。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在干部个人档案中复制了每名党员干警的入党申请书并制作成展板,在“七一”当天开展“重温入党誓言”活动,激励全体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高标准建设党员教育基地,教育基地分为前言、光辉历程、党的精神谱系、入党誓词、核心价值观及英模人物、党员的权利义务纪律和宗旨、个人荣誉、尾序等八个部分,设计理念立足于有感染力,有创意造型,有清晰的参观主线,并适当加入山东、滨州的先进典型,真正起到对党员的教育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6月24日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上半年院机关党委党的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通过了《2021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就我院“七一”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开展进行了安排,党组书记、院长就我院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对聘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加强沟通,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居住地的聘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机关党委管理,按工资测算并收缴党费,组织聘用人员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目前已有5名聘用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机关党委管理,其余聘用人员党员将及时督促严格组织生活。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巡察整改,滨城法院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但同时我院更清醒的认识到,整改成效距离巡察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目前还有未整改有落实到位问题。今后,滨城法院党组将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和成果运用,全力以赴推动滨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富强滨州”和新的“六个滨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坚持从严治党,打造过硬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三)严明纪律规矩,构建长效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8133296;通信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邮编256600;电子邮箱:bcqfyjcs@126.com。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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